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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尊弑神小说介绍
魔尊弑神_弑天神魔尊

魔尊弑神

宁远叁剑客

小说主角: 凌天 慕容 古月城 仙域 玉恒宗 大武 武仙 古剑 陈雨飞 东玄州

相关标签: 玄幻 复仇 神魔 魔尊 传奇 天尊 预言 魔剑 魔道 小说

最后更新:2024/4/16 12:47:45

最新章节:魔尊弑神最新章节 通知 2024-04-16

小说简介:“魔剑出,仙域荡,血屠万里,九族殇“万年之前,在仙域传奇无数的天命子,留下一则预言,却让仙域霸主之一的凌家覆灭,看主角凌天为复仇一步步走上魔道之巅.......分享书籍《弑天神魔尊》作者:宁远叁剑客

内容摘要:“仙域,浩瀚无边,普通修行者,终其一生也难以走完万分之一,禁区无数,传说中有一位功力盖世的大能,耗费千年时光也未能踏遍仙域,其中一些禁区,就算仙域大能踏入也会有xìng命之忧”凌霸道对凌天说道出生牛犊不怕虎的凌天豪情万丈的回道:“将来有一天我一定会踏遍仙域,探尽禁区”凌霸道:“哈哈,好小子,有志气是好事,但是莫要太过自负就好,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,为父相信以你的天资必将凌驾九天”“知道了,父亲”凌天答道,“天儿,你还年轻,将来会有那一天的,你如今刚满17岁,就已经达到了这般境界,又有多少人能够与你比肩”凌霸道语重心长的说道凌天:“我知道了,父亲。”凌家,仙域九大霸主家族之一,位于仙域西南方向,凌家城,仙域无人不知,凌家就坐落在凌家城中,虽然凌家为霸主家族,但是家教极严,老祖宗曾经传下祖训,“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,人若犯我,虽远必诛。”家中族老一代代传下来,一直以祖训为根本,家中男子,必为真豪杰,家中子孙从不允许欺男霸女,违者家法处置!在这样的条件下,凌家在仙域是口碑是极好的,得到无数仙域众人认可,旗下附属家族无数,与其他九大家族关系也是保持良好,虽然九大家族有所竞争,但也无大规模战斗。一直维系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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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尊弑神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又是一穿回去就碰到上辈子悲剧的美女老师.
匿名书友
97年 网吧优势是网速不错,还是内陆省会第二大城市,作者真尼玛搞笑,那时候压根儿没网速这说法,网吧基本上都是单机的吧
匿名书友
不大不小也算个富豪,天天跟一群流氓混混打架有意思吗,装逼打脸不是这么写的,另外感情戏奇烂无比
匿名书友
套路就不多说了。可是你无脑套路我就看不懂了。97年的你基本就是亿万富豪了。哪来那么多不开眼的来惹你?就算当官的再无法无天,他总有点顾忌吧?98年更不用说了。有关系,有钱,别人也不过跟你家产差不多,更多的事不如你的。我就搞不明白,那么多富豪,官员,怎么比二愣子还二愣子。
匿名书友
真心不错,虽然作者是第一次发,属于慢热型的。。。后面越来越精彩的。。。
匿名书友
剧情流水账,文笔也一般,勉强不算毒艹,不过也没什么能留人的地方
匿名书友
可以的
匿名书友
【魂穿/末世】7~8/10
一篇勉强算是女强的末世文。
为什么说勉强?
因为主角蠢萌啊!
女主前世是一名特种兵,死后莫名其妙附身到了一个女丧尸的身上,并可以控制丧尸,拥有一个可以随时进入的空间!
关键是性格真的太蠢萌,甚至有些蠢…...
最大的毒点是女主附身前,身体的原主人是个碧池,而且是那种很贱的碧池,抛开这点来说,对于想看轻松向(没错,真的是轻松向请相信我)的人来说,妥妥是本粮草。
目前三百万字已完结,女主蠢萌蠢萌的对于爱较真的人来说可能难以接受,但看在女作者,且女主对敌人并不手软的份上,还是四星好评!
匿名书友
推的是尸姐
匿名书友
感兴趣就看
匿名书友
开头看不出来是女作者,不过确实有很多女作者常见问题:角色都是憨憨;力量体系小崩,末世五年了人类社会形态没法过脑子;可以直接亲人相认的简单问题非要乱加戏;等等等等。
匿名书友
本来想给个大毒草,大毒草!但一想到几乎大半美漫穿越者一穿越到美帝便疯狂跪舔,恨不得自己就是土著。但本书作者反其道而行,把美帝贬得一无是处,虽然太过武断、片面,但朕心甚悦啊。给粮草把!
匿名书友
我记得当初看这个书是因为说是漫威文,然后我看了20多章我以为我走错片场了,这就是重生穿越文啊,还是乡村版的,完全没有漫威什么事啊!这让我想起了学校食堂里的孜然羊肉,实际的名字应该叫孜然炒圆葱。
匿名书友
粮草。好像曾经改过书名?题材漫威,先不说文笔什么,作者很独特的在写美国漫威之前,先来了一段国内城乡生活,让我感觉有些懵逼。不过只要有创意,那就是好的,我也乐呵呵的继续看下去了。主角重生,有异能,被组织收入,作为间谍打入美帝。好吧,然后就是漫威的故事了。首先开头的生活流十分独特,起码让人眼目一新,有点漫威现实流的感觉。不过我很好奇错漏百出的漫威设定,作者后面怎么补?其次是主角的风格比较讨喜,走的是硬汉武斗流(暂时)。最后说一点,就是去了美帝之后的情节给我感觉有些乱,反而没有前面国内生活流那么吸引人了。总而言之,粮草吧。(书单竟然满了!!?泪奔,我不喜欢开新书单!)
匿名书友
男主角的形象我想了半天,最后我想到一个体形高大健壮的人,然后长了一张年轻时朱时茂的脸,顿时就找到了时代气息。
匿名书友
感觉前面写的很不错!充满乡土味。至于当间谍。那就是个笑话。一个黄种人在美国当超级英雄顺便当间谍。。。查神盾局。。。感觉作者真是醉了。看看大陆每部英雄片贡献的票房。人家也照样不屌你。你一个黄皮肤的还想当英雄。
匿名书友
还凑合,猪脚挺有想法。中后期对美帝的贬低比较实在,其实在我看来美帝安全再降个档次就跟中东差不多了。另外歧视黑人我点赞!最讨厌那些圣母狗,没事就去舔歪果屁,更何况屎都比屁白的黑人。
匿名书友
粮草,喜欢,有惊喜。
主角重生到自己小时候,发现是一个平行宇宙并拥有了超能力。重生的时间是改革开放前,主角通过逮兔子抓鱼改善伙食,发育起来后通过雕刻为家庭提供资金,为自己超能力的发展提供基础。拜师学武,通过师父,师弟父亲获取关键信息,进入国家相关培训机构。因为心理成熟等,进入美国执行间谍任务。现在跟惩罚者,帕克的婶婶产生了交集。
亮点:一般漫威小说,对国内的描述很少。这本书对国内描述得很多,而且主角为中国服务,看起来很爽。惊喜:一般写到重生到小时候,写得都让我感到尴尬。这本书则让我感到了惊喜。主角的父母还是前世的父母,主角的行为让我认同,最惊喜的是那个年代的生活写得很很真实,带着泥土的芬芳
匿名书友
这书真心干得要命,永远不变的叙述性文字,告诉了你主角和配角们干了什么,也就真的就是告诉你主角和配角干了什么!没有气氛烘托,没有情绪变化,没有高潮低谷,就特么流水账一般,无数次书荒想啃,啃不了几章就眼睛飘忽了
匿名书友
去美国后,干得要命,跟连啃十包饼干不喝一口水一样……我对里面那些对话什么说明什么作者的推演什么都不感兴趣,唯一感兴趣的打斗情节十章不见得有一章,让人怎么下口?